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2025年管乐团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8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
变更内容:
原公告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
5、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具有所投项目的培训资质;
10、投标人具有对培训项目权威专业服务评价平台;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现变更为:
1、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日期:2025年0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杨凌示范区五湖路东段
项目负责人:张玮玮
联系方式:189****3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地址:******开发区**五路123****中心A座11层01号
项目联系人:刘苗苗
电 话:139****9780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