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要求,对“****兴游生态农业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游生态农业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地点:**省**市**区信义镇段家桥村四组44号
3、建设性质:**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生猪养殖项目,****基地,项目总规划约80亩,现占地约30亩。其中管理用房区(生活区)450平方米,养殖圈舍区8640平方米,场区内通道1000平方米,料塔区150平方米,清洗转运区 300平方米,粪污处理设施:沉淀池1600立方米,沼气池24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5000立方米,堆粪场400立方米。项目建成后,存栏8000余头,可确保年出栏14000余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贾海春
联系电话:155****1928
通讯地址:**省**市**区信义镇卢家坪村四组
邮编:621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兴****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16-****787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科创区****中心二期2号楼505室
邮编:621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有意见,您需下载公众意见表,按照要求填写后,通过我们提供的联系地址、邮箱,通过信函、电子邮****公司所在地直接提交意见表。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写明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向您反馈意见和相关信息。我们将真诚地感谢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