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0121
传 真:0591-****0121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东南(**)****公司东南汽车产线一期二阶段增补项目 | 榕侯环评〔2025〕1号 | 2025/1/7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公司 | 913********332514J001Q | 2025/1/6 |
2 | ******公司 | ****0121MA8W034X4J001U | 202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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