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鼎叁号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银鼎叁号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10-511623-04-01-126350】FGQB-057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邻****九中学南侧、LS2024-2 号地块西侧;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投资约4500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104.0025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m。拟**地上建筑面积约17330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约 8500平方米)地下车位约1200个。配套工程包含土建、室内安装、室内外综合管网、绿化、照明、供配电系统、消防以及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为125日历天,勘察设计服务时限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等。
2.4 招标范围: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的断面测量、定点测量等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测绘,钻孔钻探,土样、岩样等取样,动探、标准贯入等原位测试,波速测试工程物探,土工试验、岩土试验室内试验等内容,本工程的初勘、详勘、补勘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设计、降水设计、地基处理设计)、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线探测等工作)及勘测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设计工作包含本项目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人防设计)、售楼部装饰装修设计(约1000平方米)、精装样板间设计(约720平方米)等;投资估算编制、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包含土石方工程、售楼部装饰装修、样板间装饰装修)等,及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 3 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 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7万平方米的勘察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7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 3 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7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7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 ②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③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④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ggzy.guang-an.****.cn )—“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7日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市**县鼎屏镇**路41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826-****079/191****01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高新区(**)**街166号1栋10层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严先生
电 话:184****41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1 月 1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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