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水运应用系统开发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 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智慧水运应用系统开发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购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秉持“**、智慧、绿色、共享”的建设理念,以**市“十四五”时期智慧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为指导,重点以40.4公里**段大**通航水域为依托,搭建**市水运信息化的主体功能框架,建成覆盖**段大**通航水域及重点游船水域的水运管理信息系统,弥补**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水运信息化发展空白,****管理部门、管理相对人及公众提供态势感知、安全预警、任务监督考核和决策分析、应急搜救及便捷出行等服务。
本次对该项目中应用系统采购内容进行招标。建设工期为至2025年6月具备试运行条件,实际以建设单位总体计划和招标人上报建设单位批复的详细计划为准,本标段施工进度要服从招标人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质保服务期: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的免费维保期为3年。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已满一年。投标人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以下内容:软件开发或技术开发等类似内容。
3.2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2、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 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已完工应用软件开发项目业绩,或整体合同内包****开发部分,该部分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工程或项目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应具备:1)软件企业或建筑智能化二级及以上;2)CMMI3及以上类似软件开发资质、3)获得过至少两项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至少一项。
3.5 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n/。
3.6 (1)项目经理应至少在投标单位持续工作1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负责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须提供学习和工作简历、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近12个月社保证明;(2)团队其他成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7 投标人应出具信用承诺书。
3.8 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发周期、付款条件、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2)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刑事犯罪、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5)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6)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的行为。
3.9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交针对该条内容的盖公章的声明或承诺函。
3.11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16 日 12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12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1 | 信息化服务 | 1.****0000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