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户外LED屏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淮海路114号7楼
成交金额:117475.30元
评审报价:117475.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LED户外全彩屏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FS-E0A4S-C 数量:15.667平方米 单价:5600元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长**路
联系人:130****2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国际D座
联系方式:182****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182****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