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G344**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绕城段)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开标日期:2025年1月9日
G344**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绕城段)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520号、**市**区进港大道582号1号楼、**市江场三路27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亿陆仟玖佰捌拾捌万陆仟玖佰柒拾捌元捌角捌分(****86978.88元)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计划工期:91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
地址:**县**路西侧
联系人:支经理
电话:199****2002
招标代理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于四全、刘畅、黄超
电话:0551-****0297、139****0189
公示期: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大道236****集团大厦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市**县**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58-****17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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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