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示范区****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46:23
联系人: 潘柏铭
联系电话: 131****2055
截止时间: 2025-01-13 17:00:00
****承建的 ****示范区****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电缆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示范区****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项目,位于**市伊滨区孝文大道和**路交又口东北角,****广场、地下为停车、配套商业、人防相结合的三层地下建筑。负三层、负二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负一层主要功能为商业及停车库,地上一层为楼梯出入口及汽车坡道。该工程建成后,将成为集“休闲、娱乐、购物、餐饮、停车“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筑。总建筑面积:32985.61㎡,占地面积约 25.8 亩;总高:15.9m,标准层高3.9m,地下三层,局部地上一层。本工程为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地基基础等级甲级,结构形式:基础采用筏板+下柱墩,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防水等级:地上Ⅱ级,地下一级。
2.1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电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投标人注册资本需大于等于壹佰万元。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电线电缆材料销售经营许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 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招 标 人:****
地 址:****示范区****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项目部
电子邮箱: ****@qq.com
联 系 人: 张红波
联系电话: 178****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