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淳政工出〔2023〕23号******厂区项目 | ****工业园E-1地块 | **** | ******公司司 | 总投资400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25274.29平方米,购置切割设备、焊接设备、涂装设备等,采用切割、金属机加工、喷漆等工艺,生产金属压力容器,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储槽5000吨、真空容器3000吨、压力容器4000吨的生产能力。 |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控制的相关政策要求,全流程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禁止使用高毒高VOCs含量的涂料,其中涂料调配、喷凃、流平、烘干工序均须密闭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高效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 A中特别限值规定。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污水(除水喷淋废水)须通过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针对声源的特性,项目应采取各类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加以控制,以实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安全处置。机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涂装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循环废液、废过滤网、废布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暂存库应采取相应防风、防雨、防晒、地面防渗、防腐、防废液流失等措施。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料、金属粉尘、打磨粉尘、废布袋、物料包装废物属一般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