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00:00至2025年1月17日23:59:59止,可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3日13时30分前可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一)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二)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三)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具有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及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四)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审不作要求。(五)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七)招标范围:(1)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勘察设计、缺陷责任期相关监理服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2)招标代理:本工程施工招标工作、材料检测等相关内容以及本项目涉及的限额以下采购项目。(3)造价咨询:包括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预算编制及预算评审过程中的造价咨询配合、项目事前绩效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的编制、过程跟踪审计、设计概算的优化和完善及概算评审过程中的造价咨询配合、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等咨询服务。(八)其它要求:(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2)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本项目执行****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6)取消招标公告3.1条中“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本项目为集中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委员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8)本项目监管部门:**市****办公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www.****.cn:8086/jyxx/003001/****01024/****0416/9046adc0-42b2-46e1-a22f-dafc9dbc1fab.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