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0110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年产560吨原子灰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五里园)泉源路17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欣****公司
5. 项目概况:“****年产560吨原子灰项目”总投资2200万,利用购自金保利(泉****公司的已建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本次利用建筑面积2483.67m2,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已建百鑫高科五里产业园Ⅰ期2#厂房1层102号作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27.89m2),2#厂房2层202号作为仓库,2#厂房7层702****办公室,用于从事原子灰生产。项目职工人数10人,年生产300天,日生产8小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苯乙烯、促进剂等液体原料,在混料、胶磨等工序,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拟在生产车间内设1座密闭投料间,配料混料桶上方设集气罩,采取投料口局部收尘与投料间整体收尘而实现微负压作业;有机废气采用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先通过1套脉冲滤筒式除尘器(TA001)除尘,再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TA002)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废化学品空桶由生产厂家回用于原始用途并保留回收协议及凭证,废活性炭收集并贮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二
2.建设地点:**省**市**市安海镇西边工业区31号
3.建设单位:****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5.项目概况:****公司选址于位于**省**市**市安海镇西边工业区31号,主要从事鲜啤的生产,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生产厂房租赁“******服务部”的整栋厂房作为经营场所,职工人数为20人,年工作300天,预计年产鲜啤75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在厂区****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m3/d,处理工艺采用“WSZ地埋式一体化设施(AO生物处理工艺)”。生产废水处理负荷满足项目需求,出水符合纳管标准要求,配套风险防范措施,管网衔接可行,预处理符合《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表1啤酒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最高允许限值(啤酒企业预处理标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修改单及****处理厂进管水质要求,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界北侧大深路废水排污井,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NH3-N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及****处理厂水质要求,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
(2)废气
企业蒸汽发生器燃料外排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达标排放;****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影响较小,无组织废气在厂界监控点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界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3)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西侧、南侧、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北侧(与大深路相邻的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泉****公司年产100万双EVA拖鞋项目
2.建设地点:**市磁灶镇**工业区53号
3.建设单位:泉****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设计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租赁厂房用地面积6219m2;年产100万双EVA拖鞋;项目聘用职工2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10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氮、总磷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以****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九十九溪。
在达标排放情况下,项目废****处理厂及纳污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
项目EVA成型车间区域密闭,设备、清洁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工序以及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它行业”中的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项目少量未收集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逸散,建议企业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逸散。采取措施后,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综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同时项目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及废次品、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续外售给有回收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区,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区;若原料空桶无破损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可由生产厂家回收并重新使用,并保留回收凭证。若原料空桶破损则需按危废处置,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在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委托本单位编制环评报告表后,于2024年08月21日~2024年08月27日在**环保网(www.****.org)上刊登了项目第一次公示;于2024年08月28日~2024年09月03日起在**环保网(www.****.org)上刊登了项目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内容征求意见稿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两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市塔工五金锻压厂(普通合伙)年产热锻螺母30000吨技改项目
2. 建设地点:**市金井镇三坑村、埔宅村、山苏村(**市金井镇三坑村浔坑区58号)
3.建设单位:**市塔工五金锻压厂(普通合伙)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5.项目概况:**市塔工五金锻压厂(普通合伙)年产热锻螺母30000吨技改项目位于**省**市**市金井镇三坑村、埔宅村、山苏村(**市金井镇三坑村浔坑区58号)。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租赁厂房面积27300㎡,购置数控车床、攻牙机、压力机、冲床、喷砂机、IGBT加热设备、网带炉生产线、切料机、电火花、线切割机、****中心、卧式仪表车床、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年产热锻螺母30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排放标准)、****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全厂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喷砂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切削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热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浸黑处理产生的废气。
根据污染源分析章节计算结果可知:
喷砂粉尘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治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
整体热处理废气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雾(以颗粒物计)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允许排放浓度 100mg/m3)要求。
浸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
因此,正常排放下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喷砂机、攻牙机、压力机、冲床等机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60B(A))。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厂界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定期外售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