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组串式逆变器采购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串式逆变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组串式逆变器采购招标项目。
2、项目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州。
3、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即:
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30万千瓦的组串式逆变器(单台组串式逆变器额定功率≥300kW);光伏方阵通信接口柜(子阵内部通讯采用采用PLC通讯系统;子阵至后台通讯采用子阵数据采集与转发系统,内部包含数据采集器(逆变器厂家必需负责将光伏场区升压箱变所有信号上传至综自后台);及其附属设备(含MC4插接头、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供货、相关技术服务、设备质保期5年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4、计划供货时间:
2025年4月30日前到50%组串式逆变器;2025年5月3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发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设备交货地点为:****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有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高低电压穿越、并网适应性检测报告,并至少通过一项国内批准或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包括TUV、UL、CGC、CQC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完整测试认证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具有1GW的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国内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说明:合同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等证书。
6、组串式逆变器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②****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未被中****管理部网站(www.****.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全记录、****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9、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所代理的组串式逆变器生产商签发的本项目有效授权(唯一)。对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的,授权经销商的投标无效;如果两家及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经销商同时投标,否决该品牌全部投标。代理商投标提供的供货业绩中组串式逆变器产品品牌须与本项目代理品牌一致,否则此项业绩不计入累计供货业绩中;组串式逆变器制造商的供货业绩不计入代理商供货业绩中。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10日10时30分到2025年1月19日19 时00分(**时间)。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款电汇至********银行****公司**迎宾路支行;账号:9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格式自拟,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1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仅支持公对公转账支付,不接受个人打款)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2月8日10时30分(**时间);
2、递交地点:****(乌****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研究院7楼);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研究院7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中心
地址:乌****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马晓媛
电话:0991-****135
邮箱:****@163.com
招标人:****
地址:乌****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杨健
电话:135****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