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01月07日我局拟对****年收集、贮存危废60000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07日-2025年0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043
电子信箱:****@126.com
通讯地址:**沂河新区**路****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年收集、贮存危废60000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社区南790米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临****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贮存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罐车装卸油废气、储油罐大小呼吸废气经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于车间逸散;上述车间逸散废气与其他危废暂存挥发的有机废气、HW06(900-401-06)暂存挥发废气、HW06(900-402-06)类暂存挥发废气、HW17表面处理废物类类暂存挥发废气、HW34废酸类暂存挥发废气集气管道收集一并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第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地面冲洗污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待污水管网辐射后,必须立即接****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