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办发〔2021〕15号),****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殡葬基础设****省委督导组要求,提出要加快****公墓项目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要求,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既可解决**县长期乱埋乱葬的问题,也可推进修复保护生态环境工作,还可满足百姓的殡葬需求。该项目拟选址在灵泉镇板桥村,用地面积2.4731公项。****公墓建设项目已纳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其他建设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情况表,但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为推动****公墓的建设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山
******厅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晋自然资发〔2024〕22号)等文件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顺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对**县城镇开发边界(****公墓建设项目所涉区域)进行局部优化。
按照自然**部下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县城镇开发边界按照城镇建设用地现状的1.2406倍控制全县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总面积为913.8533公顷(大地2000坐标111°E椭球面积,下同)。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共涉及调入地块1个,位于**县灵泉镇板桥村,面积2.4731公顷,本次调入是为了****公墓的建设实施。涉及拟调出地块1个,位于**县灵泉镇东庄村和岔沟村,面积为2.4731公顷,调出是为了保证****公墓建设项目调入后,**县城镇开发边界在满足城镇发展的基础上,不突破**县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的总量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前后未突破划定成果确定的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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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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