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时间:2025-01-14
2025年1月14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328
通讯地址:**市雁门大****服务中心
邮编:034000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国能****公司岢**10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忻审管生态函〔2025〕3号 | 2025.1.14 |
关于华电****1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忻审管生态函〔2025〕4号 | 2025.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