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3********501718R | 龙祥辉 |
龙祥辉 | **省**市**县 |
沈荡镇宋坡东路2号3栋底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600万个万向轮及配件智能化项目 | ****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省**市**县 沈荡镇宋坡东路2号3栋底楼 |
经度:120.83009 纬度: 30.57676 | ****环境局**分局 |
| 2024-09-10 |
嘉环盐建〔2024〕94号 | 913********501718R001X |
2024-09-19 | 950 |
20 | **** |
913********501718R | **** |
913********501718R | ******公司 |
913********366810W | 2024-09-22 |
2024-09-23 | 2025-03-23 |
2024-12-13 | 2025-01-14 |
| http://www.****.com/gggs/spgg/2024-12-13/141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600万个万向轮及配件 | 年产2600万个万向轮及配件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塑料粒子→投料、混色、拌料→注塑→检验→组装→包装入库 | 塑料粒子→投料、混色、拌料→注塑→检验→组装→包装入库 |
无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排放。 2.废气: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各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注塑机加热段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3.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禁止排放。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音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塑料边角料和废次品回用于生产;破碎边角料、废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需定期委托******公司处置;油剂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尚未产生,产生后需定期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生产车间西南侧设有1个约8m2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已与******公司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合同,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中,要求定期委托转移处置,并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做好台账记录。 此外,生产车间西南侧设置了1间约8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他有关文件中的相关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破碎边角料、废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且按要求建立一般固废台账。 因此,建设单位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无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落实。 | 防护距离: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居民约55m;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满足相关要求。 |
无 | |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0081 | 0.0405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0041 | 0.02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0004 | 0.002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1 | 0.131 | 0 | 0.131 | 0.051 | -0.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化粪池 |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执行《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注塑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甲醛、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苯、氨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企业厂界四周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苯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也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仅一个车间,厂界即车间门口);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音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降低噪声影响。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禁止排放。 | 已落实。 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塑料边角料和废次品回用于生产;破碎边角料、废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需定期委托******公司处置;油剂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尚未产生,产生后需定期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生产车间西南侧设有1个约8m2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已与******公司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合同,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中,要求定期委托转移处置,并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做好台账记录。 此外,生产车间西南侧设置了1间约8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他有关文件中的相关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破碎边角料、废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且按要求建立一般固废台账。 因此,建设单位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Cr、氨氮不进行削减替代;根据“环发[2014]197号”、“嘉环发[2023]7号”文的相关意见,挥发性有机物按照1∶1进行削减替代,则削减替代量为0.131t/a。本项目所需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在**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已削减替代,在**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