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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第三次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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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万元 人民币 |
13 |
2025-01-14 |
网络竞价 |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县**街道**路20宗商铺及**镇增龙路12号1宗商铺,面积共1802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价过程中同价的,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一)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竞价保证金:0.5万元-5万元人民币(详见招租一览表)。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三)竞得者应在每月15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四)出租期限:5年。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四、严禁经营范围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部分商铺禁止经营餐饮业,其中**县**街道**路10号仅可用于开办托育机构****幼儿园),详见招租一览表。五、交易保证金约****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 202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