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781L****78074 | 蒋林 |
蒋羽 | ****门市**市 |
**市大江镇公益侨园新村1号前边之二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成品鞋20万双迁建项目 | |
| |
2021版本:032-制鞋业 | C1952-C1952-皮鞋制造 |
| ******市 ******市 |
经度:112.770556 纬度: 22.431944 | ****环境局**分局 |
| 2024-07-16 |
江台环审〔2024〕73号 | **** |
| 50 |
10 | **** |
****0781L****78074 | **** |
****0781L****78074 | ******公司 |
****0783MA53RNH23G | 2024-09-30 |
2024-10-01 | 2024-12-31 |
2024-12-13 | 2025-01-13 |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裁新-削皮-针车缝合-鞋面成型-涂胶-烘烤-拉腰帮-攀后帮-烘烤-贴大底-拔楦-贴中皮-品检-包装 | 裁新-削皮-针车缝合-鞋面成型-涂胶-烘烤-拉腰帮-攀后帮-烘烤-贴大底-拔楦-贴中皮-品检-包装 |
无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在烤箱出口处和在人工刷胶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围蔽,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风管”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甲苯、二甲苯、总VOCs 排放执行**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7-2010)表 1排气筒VOCs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须合理布置,远离敏感点,对各生产设备须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目营运期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有关要求。 |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放口被水泥封盖无采样条件。项目在烤箱出口处和在人工刷胶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围蔽,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风管”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甲苯、二甲苯、总VOCs 排放符合**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7-2010)表 1排气筒VOCs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须合理布置,远离敏感点,对各生产设备须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定期交由交由有资质单位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收运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有关要求。 |
无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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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141 | 0.1558 | 0 | 0 | 0.014 | 0.01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 | 甲苯、二甲苯、总VOCs 排放符合**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7-2010)表 1排气筒VOCs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已建设 | 已验收检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须合理布置,远离敏感点,对各生产设备须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 | 已按要求落实 | 已验收检测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目营运期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有关要求。 | 项目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定期交由交由有资质单位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收运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有关要求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成品鞋20万双建设项目原有项目地址位于**市大江镇新**街318号1楼,建设单位拟整体搬迁至**市大江镇公益侨园新村1号前边之二,年产成品鞋20万双;建设项目搬迁后,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均保持不变。 | ****年产成品鞋20万双建设项目原有项目地址位于**市大江镇新**街318号1楼,建设单位拟整体搬迁至**市大江镇公益侨园新村1号前边之二,年产成品鞋20万双;建设项目搬迁后,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均保持不变。 |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