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在****厂区会议室,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文件要求,****主持召开了《****110kV变电站项目》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名单附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
会议期间,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验,对照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和节能验收报告,经质疑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 ****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经现场查验,未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及《节能报告》要求。
1.项目在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征士地,新增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购置50000KVA变压器4台,配套电柜等9台(套),电压等级为110/10kV,总体布置方式为主变压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公司现有生产线的配套项目。。经现场查验,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2.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3.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节能报告》的要求。
4.项目使用能源种类为电力,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的要求。
5.能源消费量: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91.46tce(当量值),960.34tce(等价值),低于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承诺时能源消费量522.94tce(当量值);1282.88tce(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依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涉密项目可不予公开。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