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5年1月10日,我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会后我司按照意见积极进行整改,现公司项目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我公****工业园区遂松路325号,租用****公司1#厂房实施生产。公司设计主要生产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其中包含3万吨减水剂母体和1万吨经复配后的产品。产品主要用于商品混凝土,具有高效节能降低成本等特点。本项目采用溶解均化、聚合酯化、稀释、复配等生产工艺,购置反应釜、搅拌釜等生产设备,目前形成年产1万吨减水剂母体和0.5万吨复配产品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员工22人,实行一班(白班)工作制度,夜间不生产,年工作 330 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1月28****保护局(现“****环境局”)出具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6]4号)。
本项目于2016年2月开始建设,2017年3月完成一期建设内容,****监测中心站(现“浙****监测中心”)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0.7万吨减水剂母体和0.2万吨复配产品及其匹配的生产、环保设施。2017年7月7日,****保护局出具对项目环保阶段性验收的意见(丽环验[2017]38号)。
2017年至2024年完成项目二期建设并投入调试运行,目前形成年产1万吨减水剂母体和0.5万吨复配产品的生产能力(包括一期生产能力)。企业已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许可证号为:913********456475W001V,有效期至 2029年07年14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3.0%。
(四)验收范围
****公司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1万吨减水剂母体和0.5万吨复配产品)。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设计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其中3万吨减水剂母体和1万吨复配产品),分为三期建设,目前处于二期阶段,年产1.5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其中1万吨减水剂母体和0.5万吨复配产品),现有产能仍未达到审批产能;企业结合生产线自动化和市场需求,增加部分原辅料储罐及配套泵阀;原环评及一期实际建设反应废气和小呼吸废气处理工艺为经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高空排放,现状为经冷凝回收+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
(二)废气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聚合反应过程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输送废气、投料粉尘。项目聚合反应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冷凝回收+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1)后尾气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输送废气和投料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一般化学品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暂无产生,产生则委托******公司收贮;空包装桶和危化品包装袋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在环保部备案(备案号:331102-2024-12-L),厂区内生产区域、储罐区配置应急收集系统、视频监控和火灾报警器等应急设施,雨水总排放口建有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阀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值要求。丙烯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达到环评建议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有组织排放要求。
2、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丙烯酸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环评建议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一般化学品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储存、处置。废活性炭暂无产生,产生后则委托******公司收贮。空包装桶和危化品包装桶均由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不废弃;目前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置基本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应要求好防渗漏措施,制定台帐。
(五)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0.024t/a,氨氮 0.002t/a,VOCs0.00024t/a,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自主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公司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环保手续齐全。根据《****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本项目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同时,我司已根据检查组意见积极落实各项措施,我公司认为,目前可以通过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