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治河清源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治河清源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
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根据**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总体目标与布局要求,以问题与目标为导向,针对**流域存在生态系统遭受胁迫、生态服务功能退化 及流域管理等方面问题,按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与实施途径,着重开展了以下治理工程:
(1)基础先导工程,含河道防洪保障工程、城镇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2)节水养田工程,主要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农田退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3)治河清源工程,主要为生态基流调节工程、多塘湿地系统工程、湖库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斑块恢复工程及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4)智慧流域建设,主要为智慧流域建设工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组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8月12日~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许佑松
联系电话:158****6258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