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621MA25T7N68G | 樊剑 |
樊剑 | ******开发区 |
****莫镇青墩村九组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木制品制造项目 | |
| |
2021版本:033-木材加工;木质制品制造 | C2019-C2019-其他木材加工 |
| **省**市**市 ****莫镇青墩村九组9号 |
经度:120.26178 纬度: 32.60363 | ****审批局 |
| 2023-01-16 |
海行审投资〔2023〕16号 | **** |
2024-05-17 | 8000 |
160 | **** |
****0621MA25T7N68G | **** |
****0621MA25T7N68G | **绿水(南****公司 |
****0621MA1XKMX591 | 2024-05-31 |
| |
2024-12-18 | 2025-01-15 |
| http://www.****.cn/news/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下料、木加工-拼板冷压-封边-热压处理(砂光-热压-裁切)-砂光-热压-裁切-UV涂装线-水性漆涂装线-白坯打磨-喷底漆、烘干-人工修补、烘干-打磨-调色、修色、晾干-喷面漆、烘干-人工修补、晾干-检验-包装入库 | 一致 |
无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设计UV涂装线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自动喷涂线、底漆、面漆、修色废气经干式多层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实际UV涂装线废气+水性漆自动喷涂线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底漆、烘干/晾干废气、修色废气经干式多层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面漆烘干/晾干废气经干式多层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自动喷涂线、底漆、面漆、修色原本为一套废气处理,现拆开增加设施处理,排气筒拆开,增加一根排气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增加的喷漆排气筒为一般排口,环保设施增加更好的处理废气。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600 | 0 | 0 | 0 | 600 | 600 | |
0 | 0.1 | 0 | 0 | 0 | 0.1 | 0.1 | |
0 | 0.0034 | 0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568 | 0 | 0 | 0 | 0.157 | 0.157 | / |
0 | 0.1153 | 0 | 0 | 0 | 0.115 | 0.11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化粪池 |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也应符合海****公司(原名:****集团****公司)设计接管水质要求 | 一致 | 2024年10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相关标准,漆雾、打磨房粉尘排放执行“染料尘”对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 一致 | 2024年10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北侧为省道353,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一致 | 2024年10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废的收集 、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及其修改单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 苏环办( 2019 ]327 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封边条、废包装袋、边角料、沉降尘、废木皮、除尘灰、废包装桶、色渣、漆渣、染料尘、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废水、废润滑油、喷枪清洗废水、废抹布、手套、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置;废封边条、废包装袋、边角料、沉降尘、废木皮、除尘灰收集外卖后综合利用,目前外售个体户韦修亮处理;废包装桶、色渣、漆渣、染料尘、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废水、废润滑油、喷枪清洗废水、废抹布、手套、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目前委托******公司处置。厂区已建设危废仓库,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不小于50 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 ,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 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 已建设事故应急池,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备案。厂区已硬化,车间内及危废仓库做地坪,防腐防渗。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