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681MADW10AW0J | 蔡喜林 |
高峰 | ******市 |
****开发区江天路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2万台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生产项目 | ****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
| ******市 ******市 |
经度:121.851667 纬度: 31.874167 | **市数据局 |
| 2024-09-24 |
启数据环〔2024〕24号 | ****0681MADW10AW0J001W |
2024-09-25 | 2000 |
100 | **** |
****0681MADW10AW0J | **迈****公司 |
913********668839K | **迈****公司 |
913********668839K | 2024-10-15 |
2024-10-16 | 2025-01-15 |
2024-12-13 | 2025-01-13 |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拟建于**高新区江天路9号(租赁南****公司34000m2的空置厂房),投资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主体工程改建现有3座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工程部分依托利用或配套**,购置组装生产线、喷涂生产线等设施设备49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动工具4000台、气动工具4000台、举升机4000台、拆胎机70000台、平衡机37000台、洗车机1000台的产能。 | ****投资2000万元租赁南****公司位于**市****开发区江天路9号的空置厂房,租赁面积为34000m2,并购置注塑机、抛丸机等设备**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生产线,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形成年生产电动工具4000台、气动工具4000台、举升机4000台、拆胎机70000台、平衡机37000台、洗车机1000台的产能。 |
未发生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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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生产工艺:投料—注塑—冷却—修整—下料切割—机加工—焊接—抛丸—喷塑—烘干—组装调试—包装。 | 汽车维修检测设备生产工艺:投料—注塑—冷却—修整—下料切割—机加工—焊接—抛丸—喷塑—烘干—组装调试—包装。 |
未发生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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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活废水配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设施。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 严格控制各类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收集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与污染源强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抛丸工序粉尘废气各车间配建“密闭负压 收集+脉冲布袋除尘+排气简”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1#、5#排气简排放;喷塑粉尘废气各车间配建“负压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2#、6#排气筒排放,塑粉熔融固化废气配建“负压收集系统+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3#、7#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配建“集气罩负压收集系统+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4#排气筒”处理装置;钢材切割、打磨、焊接加工工序烟尘废气配建自带式烟尘收集处理器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设施。 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本项目抛丸工序废气各车间负压密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分别排放;喷塑工序粉尘各车间负压密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6#)分别排放;塑粉熔融固化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排气筒(3#、7#)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风冷+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排放。钢材切割、打磨、焊接加工工序烟尘废气经自带式烟尘收集处理器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抛丸机、注塑机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达标。 |
未发生变化。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9168 | 0 | 0 | 0 | 0.917 | 0.917 | |
0 | 3.319 | 0 | 0 | 0 | 3.319 | 3.319 | |
0 | 0.275 | 0 | 0 | 0 | 0.275 | 0.275 | |
0 | 0.0367 | 0 | 0 | 0 | 0.037 | 0.037 | |
0 | 0.367 | 0 | 0 | 0 | 0.367 | 0.36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1064 | 0 | 0 | 0 | 0.106 | 0.106 | / |
0 | 0.843 | 0 | 0 | 0 | 0.843 | 0.843 | / |
0 | 0.0221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按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活废水配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接管要求,NH3-N、TP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 |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 连续两天,每天四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接管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严格控制各类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收集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与污染源强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抛丸工序粉尘废气各车间配建“密闭负压收集+脉冲布袋除尘+排气筒”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1#、5#排气简排放;喷塑粉尘废气各车间配建“负压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简”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2#、6#排气筒排放,塑粉熔融固化废气配建“负压收集系统+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3#、7#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配建“集气罩负压收集系统 +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4#排气筒”处理装置;钢材切割、打磨、焊接加工工序烟尘废气配建自带式烟尘收集处理器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设施。 | 1#、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1标准;2#、6#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3#、7#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 表1标准,颗粒物、SO2、NOx 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4#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基准排气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有组织限值。 | 本项目抛丸工序废气各车间负压密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分别排放;喷塑工序粉尘各车间负压密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6#)分别排放;塑粉熔融固化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排气筒(3#、7#)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风冷+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排放。钢材切割、打磨、焊接加工工序烟尘废气经自带式烟尘收集处理器或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连续两天,每天三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1#、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2#、6#排气筒颗粒物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3#、7#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4#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在厂界需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抛丸机、注塑机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达标。 | 连续两天,昼间一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残次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可收集后综合利用;****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或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钢丸、废塑粉、收尘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其中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钢丸、废塑粉、收尘固废、废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公司清运。建设项目固废经上述措施可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依托南****公司唯一的污水和雨水排口。 | 本项目依托南****公司唯一的污水和雨水排口。 |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