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100MJY91214X7 | 王银河 |
李培峰 | **省**市**市 |
中岳大街东段1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新增20张床位项目 | **** |
| |
2021版本:49--108-医院 841;****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 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 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2 | Q8412-Q8412-中医医院 |
| **省**市**市 中岳大街东段17号 |
经度:113.04324 纬度: 34.45707 | ****环境局**分局 |
| 2024-08-14 |
登环建表〔2024〕40号 | ****0100MJY91214X7001V |
2024-11-01 | 50 |
0.5 | **** |
****0100MJY91214X7 | **** |
****0100MJY91214X7 | ******公司 |
****0185MA45P34J42 | 2024-10-20 |
2024-11-04 | 2024-12-04 |
2024-12-16 | 2025-01-14 |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16DA29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患者—就诊—检查—治疗—住院/手术/治疗—复查—康复出院。 | 患者—就诊—检查—治疗—住院/手术/治疗—复查—康复出院。 |
无变动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②****处理站(规模600m3/d)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 ③噪声设置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贮存于医废暂存间(16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5 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中药渣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②****处理站(规模600m3/d)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 ③噪声设置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区贮存于医废暂存间(16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5 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中药渣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无变动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氨(吨/年) 硫化氢(吨/年)
5.2118 | 0.1428 | 9.6475 | 0 | 0 | 5.355 | 0.143 | |
2.6056 | 0.0713 | 4.814 | 0 | 0 | 2.677 | 0.071 | |
0.2609 | 0.0072 | 0.4814 | 0 | 0 | 0.268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426 | 0.0012 | 0 | 0 | 0 | 0.044 | 0.001 | / |
0.001 | 0.0001 | 0 | 0 | 0 | 0.001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2555-2023)表1 二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2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40-2018)大型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基础减振、房屋隔声、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1)医废暂存间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泥池做重点防渗。 (2)①医用酒精(75%)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②84消毒剂(次氯酸钠)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储存库房地面硬化,由专人负责管理。应与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③柴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已落实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处理站;废气依托原有“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和“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固体废物依托原有医废暂存间(16m2)和危废暂存间(5 m2)。 | 本项目****处理站;废气依托原有“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和“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固体废物依托原有医废暂存间(16m2)和危废暂存间(5 m2)。 |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