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1-16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上派镇南郢小区14-1栋103号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上派镇南郢小区14-1栋103号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4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上派镇南郢小区14-1栋103号房屋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上派镇南郢小区14-1栋103号房屋租赁(项目编号:****)变更公告如下:
接业主方来函,原租赁公告中:1.“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内“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现变更为“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三、承租条件”内“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现变更为“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地 址:**省**市**县上派镇**路与巢****商行三楼
联系人:彭芳芳
电 话:136****5338
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洪 伟
电话:0551-****5087
2025年1月16日
三、附件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