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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17亿克拉金刚石项目及年产15亿克拉工业金刚石、15万克拉钻石、100万片MPCVD金刚石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7亿克拉金刚石项目及年产15亿克拉工业金刚石、15万克拉钻石、100万片MPCVD金刚石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市**市孟庄镇孟电工业大道中段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郜工
联系电话:135****3342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9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