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个人独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生态环境局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县安乐溪乡安乐村**大道。项目租用地面5层的整栋居民自建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633.2m2,****医院(内/外科、儿科、妇科、中医诊疗、化验科、影像科、康复治疗科、手术室等****实验室、传染病科室,不接收传染病、结核病病人),设床位45张(拟设6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楼(共5F。1F,建筑面积600m2,设药房、收费室、检验室、心电图室、B 超室、抢救室、库房、清创室、医疗废物存放室、门诊室等。2F,建筑面积600m2,设中医科、治疗室、值班 室、病房、理疗室、熏蒸室、中药药房、煎药房等。3F,建筑面积600m2,设病房、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4F,建筑面积600m2,设办公室、会议室、财务室等。B1,消防层,设消防水池、消防废水池)、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6月,**轻****公司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6月14日,****环境局以毕环表复[2024]167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
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个人独资)2024年9月25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1万元。
4、验收范围
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措施(不含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