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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中煤(****公司**县中渡镇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中煤(****公司 | ******公司 | **市**县中渡镇高坡村周边 | 鹿审环批复[2025]1号 | 同意 | 2025/1/15 |
2 | 关于年产50吨新型肤感涂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公司 | **市圣川****公司 | **壮族自治区**市**县**镇创园一路30号(生产车间) | 鹿审环批复[2025]2号 | 同意 | 2025/1/15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151,电子邮箱:****@126.com,通讯地址:
**市**县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二楼,邮编:5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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