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芳塘苑项目(津滨塘(挂)2010-9-B地块)渠道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市,市辖区,**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芳塘苑项目(津滨塘(挂)2010-9-B地块)渠道宣传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其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芳塘苑项目(津滨塘(挂)2010-9-B地块)渠道宣传服务项目,主要为2025年芳塘苑项目渠道宣传服务,通过渠道端对项目进行宣传,协助推广品牌,确保项目客户到访量,提升到访准确度,以此整体提升项目热度与销量。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芳塘苑项目(津滨塘(挂)2010-9-B地块)渠道宣传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25年芳塘苑项目(津滨塘(挂)2010-9-B地块)渠道宣传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机关出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6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其他组织经“信用中国”查询无数据的则需要提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查询的其他组织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其他组织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的,以承诺书为准);
3.8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09时30 分
递交方式:**市**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一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09时30 分
开标地点:**市**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范围:2025年芳塘苑项目(津滨塘(挂)2010-9-B地块)渠道宣传服务项目,主要为2025年芳塘苑项目渠道宣传服务,通过渠道端对项目进行宣传,协助推广品牌,确保项目客户到访量,提升到访准确度,以此整体提升项目热度与销量。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7.2 服务期限:2025年3月2日-2026年3月1日
7.3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16日到2025年1月22日。
7.4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月22日16:00。
7.5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凡具备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市**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一楼领取文件:
7.5.1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法证明材料;
7.5.2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5.3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公告结束时间前 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 2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投标人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7.6投标人因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7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廉政举报电话:022-****7008;廉政举报邮箱:
****@bhjt.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新区欣嘉园建投房地产办公楼
联系人:赵工
电话:022-****7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一楼
联 系 人: 刘梦宇
电 话:139****6637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