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13号3层
中标(成交)金额:147.88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专业轨道射灯1 品牌(如有):华格 规格型号:TL16FLM26-0-FA3OWT 数量:269套 单价:208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邹永建、程国平、张秋生、胡以武、段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①******公司因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表第6项的设备名称为线性洗墙灯数量为0,不满足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第6项评审要求,故确定你单位投标无效。②**瑞普****公司因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法人代表电子签章,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不符合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第1、第3、第7条要求,故确定你单位投标无效。③**省****公司因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第7项的评审要求,故确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3.1.国家图书馆公共服务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3.2****博物院地下展示场馆灯具设备采购;
3.3首都博物馆展览专用灯具采购项目第二包展柜内专业灯具及供电轨道(第三次);
3.4.《宋庆龄生平展》项目专业照明灯具采购。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市现****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807)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迎宾大道56号文创小镇A15
联系方式:055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9-****139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