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0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自主开展了**市**街道TP010111地块北山商业综合体(村留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单位委托****完成了《**市**街道TP010111地块北山商业综合体(村留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且我单位提交了《**市**街道TP010111地块北山商业综合体(村留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24年11月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小组,验收组认为,**市**街道TP010111地块北山商业综合体(村留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市**街道TP010111地块北山商业综合体(村留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市万川****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