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的委托,对****2025年年度飞灰固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年度飞灰固化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2025年年度飞灰固化服务 | 1(项) | 12个月 | ****000.00 |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须承诺相关内容。
五、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 1 月 16 日至2025年 1 月 23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地址:**市**区西南街道**中路60号201)登记报名(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不按时登记报名的,则视为放弃投标权利。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公告附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公司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10 日9时30分(注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市兆****公司会议室(地址:**市**区西南街道**中路60号201)。
九、开标时间:2025年 2 月 10 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市兆****公司会议室(地址:**市**区西南街道**中路60号201)。
十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时,质疑函应当在法律、法规的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现场提交,并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提供相关材料。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网(http://www.****.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区芦苞镇西河村 白泥坑 | 地 址: | **市**区西南街道**中路60号201之一 |
邮 编: | / | 邮 编: | 528100 |
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人: | 钱先生 |
电 话: | / | 电 话: | 0757-****3721 |
传 真: | / | 传 真: | 0757-****483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2025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