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已委托****开展《**县****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养殖场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柳沟镇文星村一组;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选址及选线: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选址于**县柳沟镇文星村一组,总占地面积约1.72公顷,建设养殖区、管理用房、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预计年出栏生猪8200头。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县柳沟镇文星村一组
联系人及电话:蒲元东187****33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梨花街12号1栋2单元16层1615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瑜;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以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