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项目地址:
**省 / **市 / **市 / 兴凯湖乡 / **村
流转期限:2025-02-18 至 2025-12-30
报名起止时间:2025-02-19 13:42:17 至 2025-02-28 16: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5-02-19 13:42:19 至 2025-03-03 18:00:00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转出方信息
联系人 郭玉芬 联系电话 151****2729
法定代表人 郭玉芬 法人电话 151****2729
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地块信息
地块名称 西岭地20 坐落 **省/**市/**市/兴凯湖乡/**村
转出面积 8.00亩 土地性质 集体所有
转出期限 2025-02-18 至2025-12-30 项目编号 ****
土地四至 东:蔡艳鹏 南:李文忠
西:道路 北:道路
地上附着物
其他描述
转出土地用途 种植业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旱田 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 4200 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经营方式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要求,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用途,承包者必须种植大豆,竞价成功者需在三日内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交齐尾款和大豆种植保证金每亩200元,如不交齐尾款和大豆种植保证金,将另行竞价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作物出苗确认无误后,退还保证金。中标者没有种植所中标面积亩数的大豆,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地力补贴、轮作补贴和种植补贴归种植者所有,无地力补贴,享受种植补贴
受让方条件 自然人需满18周岁以上具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次竟拍面向社会参与竟拍,对于承包者为农民的免交平台服务费(提供所在村的农民证明)。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让方所有(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1.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1. 意向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方全部承担。 请各位意向方谨慎报名出价,成交后,不得任何事情为由,放弃成交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元) 500
服务费 成交价格*1.5%
**资产类项目受让方为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免收交易服务费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阶梯价 2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5-02-19 13:42:1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28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5-02-19 13:42:19 竞价截止时间 2025-03-03 18:00:00
备注 未中标保证金5-10个工作日退回 有意向竞价报名者可联系:朱建东(**村会计)由其指导如何报名竞价联系电话158****2826《**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让方所有(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1.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方全部承担。 请各位意向方谨慎报名出价,成交后,不得任何事情为由,放弃成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