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兴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胎圈钢丝、7.5万吨钢帘线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0MA953U8E1F | 建设单位法人:刘锦兰 |
| 樊更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稻庄镇****园区内,綦公路以南,**路以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年产10万吨胎圈钢丝、7.5万吨钢帘线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稻庄镇****园区内,綦公路以南,**路以东 |
| 经度:118.51506 纬度: 37.0550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30 |
| 东环审〔2022〕1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828133001U |
| 2024-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775 |
| 4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0MA953U8E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ENYME8N | 验收监测单位:**新航****公司 |
| ****0303MA94YNU570 | 竣工时间:2024-07-30 |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30 |
| 2025-01-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org/index.php?a=show catid=14 id=96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钢帘线7.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钢帘线:7.5万t/a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预处理工艺:盘条经机械除锈、高压水冲洗、化学酸洗、水洗、涂硼—拉拔得到规格为Φ2.8~3.70mm得到预处理后的大拉线。 电镀工艺:预处理线经热水脱脂、热处理、冷水洗、酸洗、镀铜、镀锌、热水洗、热扩散、冷水洗、磷酸浸、皂浸得到处理好的电镀钢丝 湿拉、帘线工艺:电镀钢丝在湿拉车间拉成0.15~0.5mm的细钢丝、将若干根成品丝按一**构排列(主要根据产品规格需要),用捻股机合股或成绳,装后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预处理工艺:盘条经机械除锈、高压水冲洗、化学酸洗、水洗、涂硼—拉拔得到规格为Φ2.8~3.70mm得到预处理后的大拉线。 电镀工艺:预处理线经热水脱脂、热处理、冷水洗、酸洗、镀铜、镀锌、热水洗、热扩散、冷水洗、磷酸浸、皂浸得到处理好的电镀钢丝 湿拉、帘线工艺:电镀钢丝在湿拉车间拉成0.15~0.5mm的细钢丝、将若干根成品丝按一**构排列(主要根据产品规格需要),用捻股机合股或成绳,装后入库。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 废气治理:明火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通过5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电镀预处理工序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化氢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电镀工序盐酸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化氢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厂界非氯化氢和硫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治理: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施工期用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经**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依托山****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镀铜、镀锌槽芯清洗废水和电镀水洗废水经“加药反应+二级沉淀+超滤+纳滤+RO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镀工序,不外排。湿拉工序产生的润滑剂废液经“SDF膜+NF膜+催化氧化”处理,**回用于湿拉工序,不外排。脱脂废水单独收集后进入脱脂废水处理装置,经“破乳+混凝+絮凝+沉淀”处理后,与废气吸收水、酸性水洗废水经酸碱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低浓废水一并进入低浓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经膜处理**回用、浓水排入酸碱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装置区、储罐区、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噪声治理: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治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钢丝预处理剥壳产生的氧化铁渣、废干拉粉、废硼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脱脂污泥、酸碱废水污泥、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电镀含铜污泥、电镀含锌污泥、电镀液槽渣、废润滑剂、沾染了油性或毒性物质的废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5根燃气排气筒作为备用,只有在**兴达余热锅炉检修时使用。正常情况下5套燃气加热炉产生的烟气进入**兴达余热锅炉利用完烟气余热后经余热锅炉排气筒一并达标排放。电镀预处理工序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电镀工序盐酸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化氢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厂界非氯化氢和硫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电镀工序盐酸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化氢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厂界非氯化氢和硫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治理: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施工期用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经**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依托山****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镀铜、镀锌槽芯清洗废水和电镀水洗废水经“加药反应+二级沉淀+超滤+纳滤+RO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镀工序,不外排。湿拉工序产生的润滑剂废液经“SDF膜+NF膜+催化氧化”处理,**回用于湿拉工序,不外排。脱脂废水单独收集后进入脱脂废水处理装置,经“破乳+混凝+絮凝+沉淀”处理后,与废气吸收水、酸性水洗废水经酸碱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低浓废水一并进入低浓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经膜处理**回用、浓水排入酸碱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与环评一致,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项目所处车间、依托的罐区、污水处理系统均进行了严格防渗。 噪声治理: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治理:实际不产生废硼砂,其余与环评一致。实际无电镀液槽渣产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水污泥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且根据鉴别报告结论(见附件13),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余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项目按照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 废气治理:5根燃气排气筒作为备用,只有在**兴达余热锅炉检修时使用。正常情况下5套燃气加热炉产生的烟气进入**兴达余热锅炉利用完烟气余热后经余热锅炉排气筒一并达标排放;电镀预处理工序酸洗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为了充分利用烟气热量,烟气去向发生变化;预处理工序执行标准有误,以排污许可证为准。 固废治理:固废种类减少、危废种类减少、固废属性发生变化。实际不产生废硼砂;实际无电镀液槽渣产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水污泥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且根据鉴别报告结论(见附件13),为一般工业固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项目装置区、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并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设备。加强营运期的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生产过程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发生事故。依托**兴达现有的1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7.28吨/年、0.36吨/年以内,纳****处理厂总量指标内统一管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94吨/年、0.382吨/年、2.24吨/年以内,倍量替代方案已经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工、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风险防控:**兴达所涉及的储罐、污水处理、危废暂存间等均依托**兴达,故以**兴达为主制定了全厂区应急预案,已囊括**兴达,并于2023年取得备案证明,备案编号:370523-2023-46-H。已配备应急设备,并进行应急演练。与环评一致,建设单位于装置区、液体物料储存区建设有围堰和导流系统并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设备。依托**兴达现有的1000m3事故水池,建设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实现自流,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项目同步正在进行安全验收,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在安全验收报告中详细体现。 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0.1044t/a,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0.7344t/a、颗粒物年排放总量为0.07138t/a,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于2024年07月10日取得包括该项目的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4828133001U,有效期自2024年07月10日至2029年07月09日。 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其它要求: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已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工、设备检修、设备故障、污水处理站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7.28 | 7.28 | 0 | 0 | 7.28 | 7.28 | |
| 0 | 0.36 | 0.36 | 0 | 0 | 0.36 | 0.3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044 | 0.382 | 0 | 6.84 | 0.104 | -6.736 | / |
| 0 | 0.7344 | 2.24 | 0 | 17.78 | 0.734 | -17.046 | / |
| 0 | 0.0713 | 0.094 | 0 | 1.42 | 0.071 | -1.349 | / |
| 0 | 0 | 0 | 0 | 7.52 | 0 | -7.5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 1 | 酸碱废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协议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 ****处理站酸碱废水处理系统(酸碱调节+二级氧化池+二级絮凝沉淀)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7.2~7.5,其余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COD:67mg/L,SS:25mg/L,总氮:13mg/L,总磷:0.47mg/L,氨氮:2mg/L,总锌:未检出(检出限0.05mg/L),总铜:未检出(检出限0.05mg/L),石油类:0.26mg/L,日均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及******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 | |
| 2 | 电镀废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协议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 ****处理站电镀废水处理系统(二级沉淀+超滤+纳滤+RO),RO系统处理后淡水送至回用水箱回用于生产,浓水进入废润滑剂调节池,后经蒸发器蒸发浓缩后,同废润滑剂浓液进行委外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7.2~7.5,其余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COD:67mg/L,SS:25mg/L,总氮:13mg/L,总磷:0.47mg/L,氨氮:2mg/L,总锌:未检出(检出限0.05mg/L),总铜:未检出(检出限0.05mg/L),石油类:0.26mg/L,日均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及******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 | |
| 3 | 脱脂废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协议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 ****处理站脱脂废水处理系统(破乳+混凝+絮凝+沉淀)→酸碱废水处理系统(二级氧化池+二级絮凝沉淀)。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7.2~7.5,其余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COD:67mg/L,SS:25mg/L,总氮:13mg/L,总磷:0.47mg/L,氨氮:2mg/L,总锌:未检出(检出限0.05mg/L),总铜:未检出(检出限0.05mg/L),石油类:0.26mg/L,日均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及******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 | |
| 4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协议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 ****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A/O工艺)处理,再进入低浓度废水回用系统。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7.2~7.5,其余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COD:67mg/L,SS:25mg/L,总氮:13mg/L,总磷:0.47mg/L,氨氮:2mg/L,总锌:未检出(检出限0.05mg/L),总铜:未检出(检出限0.05mg/L),石油类:0.26mg/L,日均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及******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 | |
| 5 | 低浓度废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协议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 ****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回用系统(沉淀+砂碳滤+RO),RO系统处理后淡水回用于生产,浓水排入酸性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7.2~7.5,其余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COD:67mg/L,SS:25mg/L,总氮:13mg/L,总磷:0.47mg/L,氨氮:2mg/L,总锌:未检出(检出限0.05mg/L),总铜:未检出(检出限0.05mg/L),石油类:0.26mg/L,日均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及******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 | |
| 6 | 废润滑液处理系统 | ******处理厂协议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 依托**兴达“SDF膜+NF膜+催化氧化”,**回用,浓液蒸发浓缩,装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7.2~7.5,其余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COD:67mg/L,SS:25mg/L,总氮:13mg/L,总磷:0.47mg/L,氨氮:2mg/L,总锌:未检出(检出限0.05mg/L),总铜:未检出(检出限0.05mg/L),石油类:0.26mg/L,日均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及******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 | |
| 7 | 高浓度酸洗废水废酸回收系统 | ******处理厂协议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 | 酸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酸经高浓度酸洗废水废酸回收系统蒸发、浓缩、结晶,副产氯化亚铁,回收的盐酸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利用。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7.2~7.5,其余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COD:67mg/L,SS:25mg/L,总氮:13mg/L,总磷:0.47mg/L,氨氮:2mg/L,总锌:未检出(检出限0.05mg/L),总铜:未检出(检出限0.05mg/L),石油类:0.26mg/L,日均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限值及******处理厂协议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1 | DA031余热锅炉2#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 | **兴达与**兴达共9套加热炉烟气均经余热锅炉排放,检修时从各自排气筒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DA031余热锅炉排气筒2#(隶属**兴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未检出(检出限1mg/m3)、未检出(检出限3mg/m3)、21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1级)。 | |
| 2 | DA035电镀13#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硝效率40%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DA035电镀13#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9mg/m3、未检出(检出限3mg/m3)、37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1级)。 | |
| 3 | DA036电镀14#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硝效率40%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DA036电镀14#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2mg/m3、未检出(检出限3mg/m3)、28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1级)。 | |
| 4 | DA037电镀15#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硝效率40%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DA037电镀15#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9mg/m3、未检出(检出限3mg/m3)、16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1级)。 | |
| 5 | DA038电镀16#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硝效率40%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DA038电镀16#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0mg/m3、未检出(检出限3mg/m3)、16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1级)。 | |
| 6 | DA039电镀17#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硝效率40%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DA039电镀17#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mg/m3、未检出(检出限3mg/m3)、16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1级)。 | |
| 7 | DA040电镀14#酸雾净化塔排气筒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盐酸酸洗槽设置“负压+反吹扫+两端水封”的措施收集废气,收集效率大于99%,收集后通过酸雾洗涤塔碱洗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DA040电镀14#酸雾净化塔排气筒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1.7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 | |
| 8 | DA034连拉酸雾净化塔排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 盐酸酸洗槽设置“负压+反吹扫+两端水封”的措施收集废气,收集效率大于99%,收集后通过酸雾洗涤塔碱洗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DA034连拉酸雾净化塔排气筒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1.8mg/m3、最大排放速率4.2×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100mg/m3 速率0.26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 1 | 减振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功能区标准 | ①固体零部件的接触表面上,增加阻抗不同的粘弹性材料;在振动较大的零部件下安装减振器,隔离振动。 ②提高零部件的加工精度和光洁度;选择合理公差控制运动部件之间的间隙大小;润滑油减小摩擦力。 ③降低机械部件对外部激发的响应,采用高内耗系数的材料,振动部件表面附件外阻尼。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东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6.2dB(A)、夜间46.5dB(A);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4.9dB(A)、夜间46.9dB(A);西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7.4dB(A)、夜间45.7dB(A);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4.2dB(A)、夜间42.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 2 | 消音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功能区标准 | ①各类风机的进出口装消音器,在底座下安装减振装置,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 ②在冷却塔约3/4周范围内设置消声装置,进排风处安装特制消声器,并设置落水消能降噪装置,冷却塔底座与地面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管路中安装橡胶软接头。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东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6.2dB(A)、夜间46.5dB(A);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4.9dB(A)、夜间46.9dB(A);西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7.4dB(A)、夜间45.7dB(A);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4.2dB(A)、夜间42.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装置区、储罐区、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与环评一致,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项目所处车间、依托的罐区、污水处理系统均进行了严格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钢丝预处理剥壳产生的氧化铁渣、废干拉粉、废硼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 | 实际不产生废硼砂 | |
| 2 | 脱脂污泥、酸碱废水污泥、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电镀含铜污泥、电镀含锌污泥、电镀液槽渣、废润滑剂、沾染了油性或毒性物质的废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 实际无电镀液槽渣产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水污泥不在危险废物名录内,且根据鉴别报告结论(见附件13),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余与环评一致 | |
| 3 | 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与环评一致,项目按照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 | **兴达所涉及的储罐、污水处理、危废暂存间等均依托**兴达,故以**兴达为主制定了全厂区应急预案,已囊括**兴达,并于2023年取得备案证明,备案编号:370523-2023-46-H。已配备应急设备,并进行应急演练。 | |
| 2 | 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项目装置区、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并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设备。加强营运期的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生产过程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发生事故。依托**兴达现有的1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 与环评一致,建设单位于装置区、液体物料储存区建设有围堰和导流系统并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设备。依托**兴达现有的1000m3事故水池,建设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实现自流,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 | |
| 3 | ****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 项目同步正在进行安全验收,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在安全验收报告中详细体现。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依托**兴达现有工程厂区中部危废暂存库168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780m2;依托**兴达储罐;依托**兴达纯水设备,供本项目工艺用水;依托**兴达天然气输送管网;依托**兴达高压空气供给系统及管网;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兴达现有工程厂区中部危废暂存库168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780m2;依托**兴达储罐;依托**兴达纯水设备,供本项目工艺用水;依托**兴达天然气输送管网;依托**兴达高压空气供给系统及管网;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站 |
| / |
环保搬迁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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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县****公司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砖(标砖)多孔砖项目于2021年完成拆除。按照《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煤矸石砖(窑炉)工业废气量为152000标立方米/万块标砖,按照《**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重点控制区标准: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经核算**县****公司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砖(标砖)多孔砖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30.4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2.64吨/年,颗粒物排放量6.08吨/年。该项目拆除后,削减排放二氧化硫30.4吨/年,氮氧化物32.64吨/年,颗粒物6.08吨/年。用于其他项目替代后剩余二氧化硫30.4吨/年,氮氧化物29.135吨/年,颗粒物6.08吨/年,能够满足拟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总量指标替代需求。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38个储罐VOCs(无组织)原依法核定量为142.59t/a,汽油装车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许可量为19.824t/a(装车废气收集后进入**油气回收装置和RTO焚烧处理),柴油装车废气VOCs(无组织)排放许可量为64.77t/a。合计治理前许可排放量为227.184t/a,2021年下半年治理完成后核算排放不高于12.877t/a,削减排放214.307t/a。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后剩余190.8204t/a,能够满足拟建项目VOCs总量指标替代需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由于环评批复文件中的排放量包含年产10万吨胎圈钢丝项目和年产7.5万吨钢帘线项目,本次仅验收年产7.5万吨钢帘线项目,根据环评报告计算的数据,其中年产7.5万吨钢帘线项目排放量为颗粒物0.094t/a、二氧化硫0.382t/a、氮氧化物2.24t/a。 根据上表,本项目颗粒物年排放总量为0.07128t/a、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0.1044t/a、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0.7344t/a,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SO2、NOX、烟尘需进行污染物总量指标倍量替代,替代量为6.84t/a,17.78t/a,1.42t/a。总量来源于**县****公司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砖(标砖)多孔砖项目,于2021年完成拆除,实际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为SO26.84t/a,NOX17.78t/a,烟尘1.42t/a。7.5万吨钢帘线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在区域削减的基础上能够减少SO26.736t/a,NOX17.05t/a,烟尘1.3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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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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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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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工、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已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工、设备检修、设备故障、污水处理站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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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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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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