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3********392693E | 张波 |
张波 | **省**市**市 |
**市**市泉沟镇泉沟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洁净煤开发利用项目(一期) |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C2524-C2524-煤制品制造 |
| **省**市**市 泉沟镇泉沟村 |
经度:117.63117 纬度: 35.96794 | ****环境局**分局 |
| 2018-12-28 |
新环报告表〔2018〕395号 | **** |
2024-11-26 | 3000 |
20 | **** |
913********392693E | **** |
913********392693E | ****公司 |
****0303MA3M1UU945 | 2022-12-01 |
| |
2025-02-14 | 2025-03-13 |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煤粉100万吨 | 年产煤粉25万吨(一期) |
企业分期验收,一期验收产能为年产煤粉25万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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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煤-除铁-烘干-研磨-集粉-成品 | 原煤-除铁-烘干-研磨-集粉-成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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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1.研磨、选粉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2.燃气烘干机产生废气由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煤粉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8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项目洗车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噪声:备车间内布置,设置减振基础,采用隔声门、窗,经常保养和维护,避免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距离衰减等。 固废:次煤、金属杂质暂存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 废气:1.研磨、选粉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燃气烘干机产生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煤粉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项目洗车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噪声:设备车间内布置,设置减振基础,采用隔声门、窗,经常保养和维护,避免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距离衰减等。 固废:1.研磨、选粉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P2)外排; 2.燃气烘干机产生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煤粉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
废气处理措施均不变;实际只建设一条生产线,排气筒数量减少。 新增沉淀池污泥,原环评未识别;收尘灰作为产品外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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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成后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不得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 本项目建成后,SO2、NO、颗粒物分别控制在0.16t/a、0.75t/a、3.596t/a以内。 | 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位泉沟村散户,距离本项目60m。 本项目SO2、NO、颗粒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0617t/a、0.286t/a、0.162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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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5427.36 | 0 | 0 | 0 | 5427.36 | 5427.36 | / |
0 | 0.0617 | 0.16 | 0 | 0 | 0.062 | 0.062 | / |
0 | 0.286 | 0.75 | 0 | 0 | 0.286 | 0.286 | / |
0 | 0.162 | 3.596 | 0 | 0 | 0.162 | 0.16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沉淀池 | / | 洗车平台沉淀池 | / | |
2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研磨、选粉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P2)外排 | 研磨、选粉工序排气筒P2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kg/h | |
2 | 燃气烘干机产生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燃气烘干机产生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烘干工序排气筒P1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75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9kg/h。 | |
3 | 仓顶除尘器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煤粉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最大值为 0.407mg/m3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设备车间内布置,设置减振基础,采用隔声门、窗,经常保养和维护,避免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距离衰减等。 |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厂界噪声值在51.5~53.4dB(A)之间,企业夜间不生产。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化粪池要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等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围环境。 | 各种池体均已进行了严格的防渗、防漏等处理措施。 |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次煤、金属杂质经回收后全部外销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除尘器集尘等经回收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次煤、金属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职工生活垃圾。次煤、金属杂质、沉淀池污泥暂存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加强****洁净煤开发利用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及处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及时处理和应对降低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排气筒须按规范设置永久性采样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 加强****洁净煤开发利用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及处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及时处理和应对降低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排气筒须按规范设置永久性采样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