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20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庐城镇内环北路与袁家山路**西南角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29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餐饮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餐饮用地 | 4204.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216 | |||
| 起始价: | 4683.648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1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到 ****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1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到 ****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30日 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4月30日 16时00分****交易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和规划部门、辖区政府(街道、园区)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该地块现状出让,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充分了解,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须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不得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5.本地块内现状有2栋单体建筑,该现状建筑物经评估价值为3914.17万元,该现状建筑物与该宗地一并出让并现状保留。竞得人须依据****储备中心结算补偿。竞得人须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将拟保留现状建筑物一并纳入规划方案设计,并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6.****规划局、****政府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7.****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路与迎松路**
联 系 人:蔡**
联系电话:0551-****2719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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