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石大路南延接深圳龙大高速段工程横塘大道节点答疑回复(二)
公告信息
| 石大**延接**龙大高速段工程横塘大道节点 | ||
| 石大**延接**龙大高速段工程横塘大道节点 | ||
| A03-124********9028823-****0723-063929-2 | ||
| 其他 |
公告内容
石大**延接**龙大高速段工程横塘大道节点
(招标编号:****)
答疑回复(二)
提问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及3.5.7中提到,附表6和附表7中要求的人员和主要设备投标人无需具体填报,由中标人在进场前按照投标承诺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及设备,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资格审查资料(七)、(七)-1、(七)-2、(八)中的表格是否不需填写,只做对应的承诺即可
回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6款、第3.5.7款执行,无需具体填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