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代理的项目**县**、坡寨、**墟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误,现对本项目招标内容更正如下:
变更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人员配备(2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阶段:项目负责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各专业设计人员。施工阶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未明确人员要求及对应分值。
现变更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含)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含)或以上职称的,得0.2分;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含)或以上职称的,得0.2分;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含)或以上职称的,得0.2分;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含)或以上职称的,得0.2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含)或以上职称的,得0.2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及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的社保证明(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牵头单位或独立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公司人员)。
变更事项二: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范本,现补充本项目发包人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zw.****.cn/ggzy/)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址:**省**县定城镇环城南二环路与**大道十字路口处**正大**物流四号楼三楼
联系人(全称):吴工
电话:0898-****20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第A7号楼1-3层4、5号
联系人(全称):吴工
电话:0898-****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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