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司海西公司海西区域所属电站光伏支路过流保护装置升级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电站光伏支路过流保护装置升级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电站光伏支路过流保护装置升级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 | ****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33.626000 | 299.872595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后30日内完**装、调试工作。 | 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后30日内完**装、调试工作。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
| 业绩 | 1、蒙西**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湖****公司、2023/7/24 2、****新寮镇400MWp 渔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汇流箱设备、****公司、2023/12/7 3、黄河公司**地区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公司直流汇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公司、2023/9 4、****集团****公司****电站直流汇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集团****公司、2024/12/5 5、中电建** 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直流汇流箱设备采购项目、****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8/6 6、****工程局****公司**光伏项目汇流箱采购合同、中电建****公司、2024/6/18 7、**海泰****公司光伏+光热一体化项目、**电****公司、2023/12 8、黄河公司**地区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公司直流汇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公司、2023/9/11 9、第十二师50万千瓦光伏EPC项目、中建****公司、2025/3 10、****工程局有限公司博州光伏项目、****工程局有限公司、2023/8 11、****工程局****公司**博州光伏项目汇流箱采购合同、****工程局****公司、2023/5/20 12、水电五局-直流智能防雷汇流箱采购合同、****公司、2023/4/18 13、****设计院有限公司EPC 总承包项目兵团北疆**100****基地项目天富 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公司、2023/2 | 1、****公司中国电建**东洞滩200MW光伏项目、中国水电四局(******公司、2022.8 2、智能光伏汇流箱-粤水项目、**中车****公司、2022.9 3、大唐**冯原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2022.11 4、中国电建**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中国水电四局(******公司、2022.11 5、蒙西**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子项目三、****集团****公司、2023.9 6、智能光伏汇流箱-绿发**项目、**中车****公司、2023.10 7、青****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3 8、黄河上游****公司**新能源场 ****电站直流汇流箱换型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集团黄河上游****公司、2024.10 9、********电站2025年汇流箱更换设 备采购公开招标、****集团****公司、2025.8 10、黄河上游****公司海西、**新 ****电站直流汇流箱换型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集团黄河上游****公司、2025.8 11、光伏智能汇流箱-中电建**项目、**中车****公司、2025.9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郁婷 电话:0951-****947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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