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鹿城区下吕浦1区海鸥6幢302室五年租赁权
****鹿**下吕浦1区海鸥6幢302室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 0.8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60.31平方米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住宅
所在地区 **省 **市 鹿**
| 2026-04-02 |
| 2026-04-16 |
| 鹿**下吕浦1区海鸥6幢302室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女士、应女士|联系电话:0577-****7700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房权证号:温房权证鹿**字第438010号,权利人为****。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按“浙交汇”动态报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出租方简况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蔡老师 |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6036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茶山街道****茶**校区行政楼418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0.80 万元/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起拍价0.80万元,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第二期起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新一租赁年度开始前的15天内一次性付清。承租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三个月租金(取整数,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承租方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承租方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出租方在承租方交还租赁房产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扣除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及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他款项)无息退还承租方。 2.经网络及线下宣传后,邀请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之前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做充分了解和预见。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标的租赁期间,所需缴纳的的水电费、物业费、公共设施有偿使用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5.标的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对出租方财产安全负责,保证承租财产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承租方对租赁期间内的治安、安全、消防负总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6.出租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但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地面防漏设施、防雷设施等;改建、装修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损坏租赁范围内的建筑及设施,承租方应在损坏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 7.在租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与城市拆迁改造等原因导致合同双方无法履行合同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按规定时间进行搬迁腾空,由承租方投入产生影响的补偿款由承租方享有,其他拆迁款项与承租方无关。出租方不负责承担承租方的一切经济责任。 8.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给他人。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经交付的租金及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将属于出租方的财产完整无缺的归还出租方,承租方的装饰中凡拆卸、搬动会对出租方财产、设施造成影响的部分均无偿留给出租方,拆卸、搬动对出租方财产、设施没有影响的部分由承租方搬走。 10.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承租方拒不配合办理退租手续、逾期返还房屋的,在占有使用期间,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折算成日租金(年租金÷365天)的双倍标准,向出租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并承担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承租方须在项目成交后10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移交通知书》,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12.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3.竞买单位自行审查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拍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
| 租期 | 5年 |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方为法人、其他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与法人身份证为准。意向方为自然人: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16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4月2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4月1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4月1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营业部;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中心一一支付订单一一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4.咨询地点:**市**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生命健康小镇B03 5.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7700。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女士、应女士 | 电话 | 0577-****7700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生命健康小镇B03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7700 | |
| 手机 | 183****3076/153****85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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