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4-02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 | ********办公室) | ||
| 项目名称 | 合庆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
| 资金来源 | 区级财力-其他 | |||
| 项目内容 | 合庆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送审,送审价:4963.57万元,本工程涉及区域合庆镇**村、跃丰村、永红村、青三村和益民村,主要实施包括小湾浜、沈沙港、**5号河、洋家堆河等67条段河道,内容为进行河道清淤、拆除坝基**桥涵等沟通水系**护岸、防汛通道、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 | |||
| 报名有关事项 | 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金额 | 9.1200万元 |
| 报价参考依据 | 根据《**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规定的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执行。 | 一年多签 | 否 | |
| 服务时限 | 两个月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4-13 00:00:00 |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4-13 10:00:00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04-15 10:00:00 | |
| 资质等级要求 | 无要求 | 人员资质 | 注册造价工程师:1 | |
| 否定性条件 | (一)在中介集市报名前3个月内存在1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二)在中介集市报名前1年内存在2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三)在中介集市报名前2年内存在1次记入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四)在中介集市报名后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前,存在记入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 |||
| 回避情形 | (一)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 选取方式 | 择优选取 | |||
| 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唐梦芸 | 项目联系方式 | 153****6693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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