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1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4标准限值,厂界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表3标准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