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安徽国电皖能风电有限公司2026-2029年宿松、太湖、望江、新州渡风电场升压站及箱变、集电线路维护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2029年**、**、**、****风电场升压站及箱变、集电线路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6-2029年**、**、**、****风电场升压站及箱变、集电线路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 | ******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49.000000 | 439.052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一级、承试一级、1-6-00063-2008、2026年08月27日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4-2-02430-2020、2026年10月20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县**堡镇1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采购、施工、**县行****公司、2021.****.05 2、**县**堡镇150MW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施工、**县行****公司、2021.****.05 3、国华(乾****公司余字一期148.5MW风电项目220kV联络线工程施工、国华****公司、2021.08 4、******公司110****电站**工程、******公司、2022.****.15 5、**华电**80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华电****公司****电厂、2022.****.08 6、**大数据科技产业园项目110kV变电站日常运维、******公司、2022.****.04 7、**华电****62.5MW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华****公司、2025.****.29 8、**大数据科技产业园项目110kV变电站日常运维、******公司、2023.****.01 9、**玻纤**天炬110kV电站外线工程(二期)、**天炬****公司、2024.****.12 10、2024-2026年联通(**)大****公司110kV变电站与外线代维及10KV外线代维服务项目、中国****公司****公司、2024.****.14 | 1、****中心河畔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公司、2023.****.27 2、****中心河畔光伏发电项目2#并网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司、2023.****.14 3、徐圩新区苏海路地块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司、2022.****.18 4、220千伏深港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苏海路地块光伏发电并网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公司、2022.****.08 5、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220千伏输变电运维合同、******公司、2022.****.31 6、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2024年220千伏变电运维合同、******公司、2023.****.27 7、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输电线路运维 合同、******公司、2023.****.27 8、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2025年220千伏变电运维合同、******公司、2024.****.27 9、2025年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输电线路运维项目合同、******公司、2024.****.26 10、宝通变220千伏输变电运维合同、****市领海****公司、2024.****.14 11、2026年220千伏变电运维服务合同、******公司、2025.****.31 12、2026年输电线路运维服务合同、******公司、2025.****.31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梦娇 电话:010****7415
邮箱:****5270@chnenergy.****.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34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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