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来县人民检察院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中选结果的公告
公告信息
| ****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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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0.0%下浮率 至 10.0%下浮率 | ||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单位按照相关标准支付。 | ||
| 方案择优选取 | ||
| **市**区**街道疏港大道9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园产A-02幢第7层701号之一 | ||
| 0663-****5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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