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为对110KV输变电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部立项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要求及服务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110KV输变电项目需邀请第****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申领排污许可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2采购控制价
23万元
2.3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禁止分包。
(2)报名方需能够按照要求在报价前组织人员到厂进行现场踏勘。
(3)此次采购报价应为包含完成本公告全部工作内容(含现场踏勘、现状监测、报告编制、评审会务、排污许可申报、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监测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管理费、税金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报名方应签订并遵守保密协议,若未经业主单位同意私自转发或导致泄密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时间要求:报名方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包含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取得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并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工作,12月30前完成竣工验收。
(注:竣工环保验收须在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建成并具备调试条件后方可开展,报名人应充分考虑该前置条件对验收进度的影响,中标后须主动跟踪项目进展,及时进场开展验收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限内完成。)
本次报名****公司项目负责人:潘工 159****3517。
2.4 响应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响应保证金金额不超过采购控制价的2%,符合相关规定。
(2)缴纳方式: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的,****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账户无效)。报名人须在报名成功后,需要在报价前缴纳响应保证金,未及时缴纳或未缴纳的,响应文件无效。
(3)缴纳账户:
报名成功后,公司以邮件形式提供缴纳账户。
(4)保证金退还:
① 未成交报名人的响应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② 成交报名人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③ 报名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④ 采购人终止采购的,应当及时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⑤ 响应保证金退还至报名人原缴纳账户,因报名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不予退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报名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 报名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 报名人与采购人、其他报名人恶意串通的;
⑤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⑥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质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咨询等相关内容。
(2)报名方需具备至少一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经验要求:报名方最近三年内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或者规划环评的编制经验。具备光伏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经验的报名者优先。
4.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6年8月11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项目的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保证金缴纳凭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以下邮箱进行报名。
逾期咨询的或者未按照指定方式报名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邮件名称要求:参标单位全称+投标项目名称。
若未按“邮件名称要求”规范填写,如有遗漏,不予回复。
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县产业集聚区(襄业路中段)
邮编:461700
联系人:郝智逸 电话:0374-****628
电子邮件:****@pingmeilong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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