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碁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二期)(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8MY9NWX4 | 建设单位法人:张方砚 |
| 权万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安****开发区**一路15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二期)(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73-C3973-集成电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一路1588 号 |
| 经度:117.824 纬度: 30.989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7 |
| 开安环〔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3-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8MY9NWX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0MA3CKD673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4MADYGGLN4P | 竣工时间:2026-04-20 |
| 2026-05-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18 |
| 2026-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rticle-detail-id-****58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阶段性工程:年封装12亿颗集成电路芯片 | 实际建设情况:阶段性工程:年封装12亿颗集成电路芯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本次验收内容为二期项目(阶段性),阶段性工程仅建设电镀、激光打标、切筋成型、测编、包装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内容为二期项目(阶段性),阶段性工程仅建设电镀、激光打标、切筋成型、测编、包装等工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 项目阶段性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线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打标、切筋和测试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5#电镀锡生产线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酸雾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打标、切筋、测试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设置抽风系统,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厂区绿化等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去溢料工序,其****处理厂;冷却系统置换废****处理厂;电镀废水采取分质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工艺,去氧化槽液、中和二槽液单独进入含铜废液收集池,软化清洗废水排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采取芬顿(酸化+还原+氧化)工艺处理后,再同去溢料废水、去氧化清洗废水、镀锡清洗废水、中和一槽液、中和清洗废水、退锡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废水排入锡化废水处理系统,采取 pH调节+重捕+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中间水箱,再经多介质过滤****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所有****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减震地基、设备布置在室内、利用建筑物墙体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废次品、废膜元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废溢料和废过滤滤芯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滤芯及槽渣、电镀槽渣(液)、电镀污泥、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阶段性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线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打标、切筋和测试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5#电镀锡生产线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酸雾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打标、切筋、测试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库设置抽风系统,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厂区绿化等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去溢料工序,其****处理厂;冷却系统置换废****处理厂;电镀废水采取分质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工艺,去氧化槽液、中和二槽液单独进入含铜废液收集池,软化清洗废水排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采取芬顿(酸化+还原+氧化)工艺处理后,再同去溢料废水、去氧化清洗废水、镀锡清洗废水、中和一槽液、中和清洗废水、退锡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废水排入锡化废水处理系统,采取 pH调节+重捕+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中间水箱,再经多介质过滤****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所有****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减震地基、设备布置在室内、利用建筑物墙体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废次品、废膜元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废溢料和废过滤滤芯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滤芯及槽渣、电镀槽渣(液)、电镀污泥、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之前,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雨污分流”要求,并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等和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之前,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雨污分流”要求,并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等和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 18.36 | 2.421 | 0 | 0 | 0 | 20.781 | 2.421 | |
| 9.18 | 1.211 | 0 | 0 | 0 | 10.391 | 1.211 | |
| 0.402 | 0.121 | 0 | 0 | 0 | 0.523 | 0.12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17 | 0.028 | 0 | 0 | 0 | 0.045 | 0.028 | / |
| 0.331 | 0.013 | 0 | 0 | 0 | 0.344 | 0.0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 1 | 污水处理站+隔油、化粪池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 1 | 污水处理站+隔油、化粪池 | 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DW004)排水量为80.7m3/d,折合24210m3/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项目镀件镀层面积约125000m2,故项目电镀线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194L/m2镀件镀层,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限值(单层镀≤200L/m2镀件镀层)要求。 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DW004)pH值范围7.0~7.2之间,CODcr日均最大值为118mg/L,NH3-N日均最大值为12.2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31.8mg/L,SS日均最大值为42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22.6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65mg/L,铜日均最大值为11.9ug/L, 锡日均最大值为3.89ug/L。以上污染物均满足**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 1 水污染物间接排****处理厂接收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1 | 依托现有1套酸雾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 依托现有1套酸雾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 | 碱液喷淋塔进、出口废气中硫酸雾排放速率平均值分别为0.846kg/h和0.116kg/h,处理效率为86.3%;3#、4#、5#电镀线废气排放口(DA007)出口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3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脉冲布袋除尘器进、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速率平均值分别为0.133kg/h和0.0062kg/h,处理效率为95.3%;4#厂房切筋、打标、测试废气排放口(DA008)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1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二级活性炭进、出口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速率平均值分别为0.028kg/h和0.0018kg/h,处理效率为93.6%;危废库废气排放口(DA011)出口外排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18kg/h,均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1中“半导体器件”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18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41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7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 5 | 厂区无组织废气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3 | 厂区无组织废气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1h平均浓度值为1.86mg/m3,任意一次最大浓度值为2.05mg/m3,均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3中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 减震、隔声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4个监测点位中,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3dB(A)~55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2dB(A)~4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 1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地下水各监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地下水各监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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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区域削减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功能置换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其他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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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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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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