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闽0502破2号泉州市职来职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变更的公示说明
****破产清算案债权表变更的公示说明
| 公开时间:19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破产清算案 债权表变更的公示说明 2026年3月30日,****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6)闽05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志艳申请****(下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法院于2026年4月22日作出(2026)闽0502破2号决定书****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2026年6月15日,管理人根据初步审查并提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果编制《****破产清算案债权表》****法院裁定确认。**法院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2026)闽050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职工债权金额249,472.55元,确认普通债权金额50元。 2026年9月17日,管理****保险中心补充申报债权147061.59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其债权金额为147016.98元,其中确认144216.77元为职工债权,2800.21元普通债权。 现管理人将上述债权变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在此期间如债权人或债务人对上述变动所涉本人债权或其他债权人债权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尽快予以回复。如对管理人回复仍有异议,或管理人未予答复的,异议人应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公示期内,债权人或债务人既未提出异议,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公示记载的债权变动无异议,****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确认债权。【管理人联系地址:**省**市**区**大街841号;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77****5361】。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 1、《****破产清算案普通债权变更公示表》 2、《****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变更公示表》
144,216.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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