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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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BGG530********302 |
| 详见各地市立项批复 |
| 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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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共计约54台 |
| 投标人须是具备****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的电梯制造商。 |
| 是 |
| 2014-08-15 10:00 |
| 2014-08-19 17:00 |
| **市人民西路328号****四楼402室 |
| 张琳、张楠 |
| 0871-****7477、138****5687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的电梯制造商。 3.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单项合同不少于50台电梯的供货业绩至少1项。并提交投标人供货业绩合同。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必须在**省设有运行两年以上的售后维修保养机构,须提供该机构组织代码证,售后服务协议或售后服务委托书。 6.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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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资审文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行政监督单位:**省住建厅建设****办公室;联系人:刘建周;电话:0871-****0979 180****8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