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视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视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采购日期: 2020年03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区**路287****广场2-1602室
成交金额: 305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视讯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显示设备,规格型号:H55E3A,数量:9台,单价:2100元/台,供货服务期;30日历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汪全 马晓阳 金晓峰
采购人名称:****
地址: **县濡须路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方式:180****5788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市长江路与百牙路交界
项目负责人: 赵工 联系电话: 159****9439
收费标准: ****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 35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03月30日 17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县御景苑小区南大门6-7号门面 ,联系电话: 159****9439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单位及理由:
******公司、******公司两家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采购内容逐项报价并标注产品品牌、型号等具体内容,故为无效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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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6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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